機耕協會拿農機補助「樂捐」被調查 農糧署:今年農民可直接向農糧署申請

去年多個縣市農業機械耕作服務協會因要求會員「樂捐」1成農機補助款惹出爭議,嘉義地檢署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啟動調查。(圖片提供/農糧署)

農委會農糧署於108、109年間編列預算補助農民購買大型農業機械,因各縣市農業機械耕作服務協會會員可獲購買農機價格40%補助,比一般農民3分之1補助高,許多機耕協會要求會員「樂捐」1成給協會,曾引發爭議。嘉義地檢署專案小組以收賄案啟動調查,昨(7)日持搜索票搜索,並傳喚陳姓嫌疑人等7人到案,其中4人以5萬元至50萬元交保,其餘請回。

農糧署表示,機耕協會「不應將政府補助款作為會員回饋協會經費收入來源」,去年爆發爭議農糧署即行文所有機耕協會,要求將已收取「樂捐」款項退還農民帳戶,農糧署並透過各地分署「一位一位農民去確認」,今年1月底前已全數退還農民。

農糧署尊重嘉檢以收賄案啟動調查,今年不限機耕協會會員,開放所有機耕團體成員均可申請大型農機補助,農民可直接向農糧署各分署申請,無須透過協會。

嘉義地檢署接獲民眾檢舉,有某協會受政府委託協助農民購買農業機械申請政府補助機會,向農民收取賄賂,嘉檢專案小組7日上午持搜索票前往桃園、彰化、嘉義、臺南等7處執行搜索,扣得電腦、帳冊等物,並傳喚陳姓嫌疑人等7人到案。

嘉檢初步調查認為,陳姓、葉姓、顏姓、沈姓等4人均為某縣市協會的理事長,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藉受農糧署委託經手審核大型農機補助及驗收的權限,假樂捐名義向申請補助的農民索取補助款10%的賄款,並將其中15%繳回全國聯合會,總計收取約1億元賄款,受害農民近千人。

農糧署農業資材組組長黃俊欽表示,去年大型農機補助農糧署委託機耕協會彙整申請補助會員資料,送交各分署申請,只要是協會會員都可申請,機耕協會不負審核權限;當時許多機耕協會希望會員能將1成補助「樂捐」協會供會務使用,但農糧署堅持補助款要給農民,今年1月底之前確定各協會收取「樂捐」均已返還農民。

黃俊欽說,農糧署當時行文所有機耕協會要求退還「樂捐」給農民,沒有特別查是哪些協會要求「樂捐」,因有的農民是主動樂捐、有的是被要求「樂捐」,農糧署只確認農民收回款項,不清楚哪些協會曾有要求;且這次嘉檢調查中,被告手機似乎被扣留,農糧署一時間也聯繫不到人,難以確認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