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品種!增列鳳梨等9種水果種苗共18項貨號 出口須農委會點頭

9種水果種苗輸出前須取得同意文件,農委會祭出品種保護手段,公部門培育出來的品種、國內主要種植品種、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品種,都不會同意輸出。圖為台農23號芒果鳳梨,是被看重的新品種。(圖片提供/農試所)

臺灣研發改良多種水果品種,即日起有具體保護措施,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公告自今(28)日起「中華民國輸出入貨品分類表」增列CCC0601.20.10.68-6「鳳梨冠芽,生長中者」等18項貨品號列,且其輸出規定代號為「441」,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表」,業者在輸出這18項貨品前,須向農委會農糧署提出申請並獲得同意文件,才能輸出。

18項貨品號列中有9種須重點保護的水果:鳳梨、番荔枝(釋迦)、鳳梨釋迦、紅龍果、芒果、棗、蓮霧、楊桃、荔枝。18項目貨名則有:鳳梨生長中冠芽、吸芽或裔芽、鳳梨樹(苗);番荔枝枝條、番荔枝樹;鳳梨釋迦枝條、鳳梨釋迦樹;紅龍果枝條、紅龍果樹;芒果枝條、芒果樹;棗枝條;蓮霧枝條、蓮霧樹;楊桃枝條、楊桃樹;荔枝樹、荔枝枝條。

一口氣新增18個貨品號列,就是為了保護臺灣具有競爭力的水果品種不再外流,農糧署作物生產組組長陳立儀表示,過去對於種苗出口沒有限制,只要符合輸入國的檢疫條件,業者就可以輸出,以致於不少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臺灣水果品種被攜出至其他國家種植,例如中國大陸海南島種植的芒果、鳳梨就是從臺灣帶過去的品種,為了阻止臺灣研究人員辛苦選育的水果新品種再度外流,因此以出口文件管制方式保護特定品種。

輸出鳳梨等9種水果的種苗前,不論哪一品種,都要先向農糧署提出申請,陳立儀說明農糧署的審查原則,輸出不影響國家利益者,才會同意輸出,原則上公部門培育出來的品種、國內主要種植品種、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品種,都不會同意輸出,好的品種就會留在國內,不會讓它流到國外去。

以鳳梨為例,國內種植面積最大,也是主力外銷品種的金鑽鳳梨,很早就被外流至海南島種植,但還沒被外流且農糧署認為很有競爭力的品種例如「台農23號」芒果鳳梨種苗,就是重點保護不准輸出的項目;色澤紅潤碩大多汁的「台農3號」黑糖芭比蓮霧,極具外銷競爭力,也是國家要保護不能外流的品種;小甜甜「台農1號」紅龍果,是農業試驗所精選紅肉品種,清甜爽口,還有蔗香味,也是不可能放行輸出的項目。

陳立儀說,不會同意輸出的品種種苗不限公部門育成的品種,若是極具競爭力的民間選育品種,原則上也不會希望它輸出,審查會以符合國家利益為重要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