鎧全申請農地變更工業地案 陳吉仲喊「保護優良農地」

鎧全產業園區相中27公頃農地要開發,審查權雖然在地方政府,但農委會主委陳吉仲發話表態不支持這塊完整的農地變更為工業用地。(圖片來源/陳吉仲臉書)

大甲溪南岸的臺中清水客庄有塊農地,被鎧全鐵材公司相中,要申請變更用地設置產業園區,引起公民團體的反彈,交通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榮譽退休教授白曛綾今(15)日透過臉書發文,寫信給臺中市長盧秀燕,為這27公頃的優良農地請命,呼籲臺中市政府拒絕業者的申請。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表示,已將府內各單位及各界團體意見回文給申請者,請他們釐清外界疑慮。

鎧全產業園區預定面積27公頃,因面積在30公頃以下,因此環境影響評估、土地使用分區變更、農地變更等審查,均由地方政府執行,申請人的可行性規劃方案目前正由臺中市政府審查中,臺中市經發局今年3月針對鎧全產業園區的可行性規畫報告召開審查,與會各機關均有表達意見,目前經發局把各單位意件回文給申請者,請他們針對與會單位提出的意見補充說明。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在臉書發文表態「不支持在優質農業區開發產業園區」,他說,為了維護優良的農地資源,國土計畫中有明確的指導,例如城鄉發展應以既有都市計畫內的發展用地,且有具體發展需求來優先使用;農業發展地區土地應保留供農產業鏈使用,且應維護農業生產環境的完整性。

陳吉仲同時表示,這個產業園區所坐落的基地雖然是一般農業區的農牧用地,但在臺中市國土計畫中被劃定為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面積超過25公頃且80%以上作為農業使用,是最優質的農業生產區域,此案預定地還有高達98.01%的土地是國有財產署所有的公有地,基於保護全民財產及優良農業生產資源的目標,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在7月7日函覆臺中市政府,不同意提供土地開發。

立法委員洪申翰在臉書貼出財政部國產署中區分署函文,「本案鎧全產業園區範圍內國有土地達開發總面積50%以上,除經主管機關完整評估後認有必要,或配合中央政策外,不同意提供國有非公用土地開發」,地主表態不同意開發案。

國產署函文(圖片來源/洪申翰臉書)

鎧全產業園區規劃範圍27公頃,就在地方政府30公頃的審查權限內,但現在中央政府已搶先發聲「保護優良農業生產環境」,陳吉仲說,無論是中央或是地方政府在審查農地變更案件時,都必須堅守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完整的要求,未來也將檢討農地變更的相關法制,加強監督機制與公民參與,「為全民和後代子孫留下最好的農業生產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