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電話嘛ㄟ通 對地綠色環境給付首開放通訊申報

110年第二期作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補(變更)申報作業,各縣市從6月起陸續受理。(圖片提供/農糧署)

110年第二期作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補(變更)申報作業,各縣市從6月起陸續開始受理。今年因應武漢肺炎疫情防疫期間避免群聚,首度開放以郵寄、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通訊申報方式,替代現場辦理。農委會農糧署請農友優先考量通訊方式申報,若有親辦需求,須遵守相關防疫規定及人流控管措施。

因應全國進入第三級疫情警戒,農糧署已函文各地方政府,開放農友以通訊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辦理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第二期作補(變更)申報作業。計畫申報所需文件包括申報書、身分證、土地登記資料(地籍謄本、土地權狀或租賃文件)等,農友可以郵寄文件影本或傳真方式辦理,也可以將文件掃描成電子檔,寄送受理單位承辦人電子信箱方式辦理。採郵寄方式者,以郵戳或郵寄日期為憑。

農糧署糧食產業組科長莊岳峰表示,以電子郵件申報,文件掃描成電子檔,也可以手機拍攝清晰照片傳送。此外,未曾辦理二期作申報農友可能須在農糧署「對地綠色環境給付專區」中: https://pse.is/3gjaw8下載空白申報書填寫,再轉成電子檔;若是耕作模式固定,曾經申報過、已建置相關檔案農友,可聯繫受理單位承辦人員寄送已填具基礎資料申報書檔案,農友確認後回傳即可。

莊岳峰說,農友可印出申報書檔案填寫、簽名確認,再回傳掃描或照片檔案;若家中無印表機、申報書內容無須更動,也可直接以受理單位寄來檔案回傳確認,有回傳動作即代表認可申報書內容。

二期作申報內容僅須微幅調整或無須調整農友,還可由受理單位提供專線、以電話方式辦理。莊岳峰說,為避免農友申報內容發生爭議,申報受理單位需有電話錄音設備,做成電話紀錄以備存查,並限期由申請人補送申報書,確保雙方權益,農友以電話申報則須於受理單位上班時間內辦理。

第二期作符合申辦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種稻(含稻作直接給付)及自行復耕種植登記資格,且有意參加計畫的農友,須於各縣市公告期間完成申報作業。

各縣市政府公告受理補(變更)申報作業期程如下:

  • 屏東縣及高雄市:6月1日至6月30日。
  • 嘉義縣(市):6月16日至7月15日。
  • 臺南市:6月17日至7月17日。
  • 宜蘭縣、花蓮縣及臺東縣:7月1日至7月31日。
  • 彰化縣:7月15日至8月16日。
  • 雲林縣:7月16日至8月16日。
  • 臺中市、南投縣及澎湖縣:7月16日至8月17日。
  • 苗栗縣、新竹縣(市)、桃園市、新北市、臺北市、基隆市及金門縣:8月1日至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