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鐵工會不滿新版管理要點 林務局:為確保鐵路行車安全

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企業工會今(21)日前往農委會陳情抗議。(攝影/記者游昇俯)

農委會林務局下轄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林鐵處)部分員工,今(21)日赴農委會抗議,不滿林鐵處規定請事、病假超過21天,考績列丙。林務局表示,新版管理要點主要杜絕浮濫請假,進而影響排班和行車安全,經三階段考核,有兩位因表現不佳,且事病假超過21天,仍維持丙等。

林鐵處109年8月修訂新版管理要點,增列「事病假合計超過21日」為考績列丙等要件之一,引發林鐵工會不滿。林鐵工會上級工會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洪清福表示,工作規則的修改必須跟工會協商。農委會由林務局主任秘書邱立文出面接受工會陳情。

林鐵處副處長周恆凱表示,訂定管理要點是規範進用從業人員的雇用條件、薪資、薪給、員額配置及平時考核,屬於內部管理措施,未涉及同仁勞動條件變更,不是《勞基法》所規定應要先行跟工會協商的事項,所以林鐵處依程序呈報林務局,再轉呈農委會核定後實施,所有程序合法。

周恆凱表示,林鐵處跟林鐵工會同樣將確保行車安全放在第一考量,林鐵處修訂新版管理要點,主要是不希望同仁有浮濫請假情況,浮濫請假會增加其他工作同仁工作負擔,更影響行車安全;他也強調,事病假超過21天列丙等並不包含工殤假,同仁符合工殤假要件就會依規定給予工殤假,不計列在事病假中。

周恆凱並說明,年終考績會經過三個階段考核,先由單位主管初擬,第再送到考核會審議,最後才送機關首長核定,第一階段7位同仁考列丙等,但第二階段綜整全年度工作表現,其中5位同仁雖然事病假超過21天,但整體工作表現不錯,所以改列乙等,另2位則因為工作表現不佳,且事病假超過21天,故仍維持丙等。

考績乙等可以晉薪1級及獲得年終獎金1.5個月、考核獎金0.5個月,丙等則無法晉薪級,也沒有年終獎金與考核獎金,但不影響工作資格。

針對工會指稱林鐵處新版管理要點未經主管機關嘉義市政府核備,周恆凱則說,管理要點並非市府審認範圍,應該要由市府審認的是工作規則,「管理要點是內部管理措施,工作規則是規範勞資雙方權利義務關係」,林鐵處已擬具工作規則草案,於去年12月14日透過勞資會議邀請工會討論,並在今年發文將草案函請工會表示意見,林鐵處會持續與工會協商討論。

林務局主任秘書邱立文(右前)代表接受林鐵工會陳情。(攝影/記者游昇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