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田水利法草案完成協商 水利作業基金專款專用加設專戶保障財產權

109年農田水利新進人員聯合統一考試,招考灌溉工程、灌溉管理及一般行政3類人員,起薪3萬7千元。(圖片提供/農田水利處)

立法院1日協商《農田水利法》草案,初步達成共識,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朝野協商氣氛和諧,對於條文修正已有共識,農田水利法通過後,農田水利會升格為公務機關,將可服務更多農民。不過,「反消滅水利會全國自救總會」將尋求立委支持聲請釋憲,陳吉仲對此未作評論。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4月30日完成《農田水利法》草案初審,至今爭議未歇,反對意見包括:未經水利會會員同意、改制升格只是美化說詞、國內農田灌溉系統恐被癱瘓等,自救會認為農民自治權被沒收,因此將尋求立法院4分之1以上委員支持,聲請釋憲。

自救會認為農田水利法違憲,且要聲請釋憲,陳吉仲對此沒有正面回應,但強調1日召開的朝野協商會議,氣氛非常和諧,政黨對於條文也有修正共識,且順利送到院會,未來要讓農田水利會服務更多農民,升格為公務機關後發揮更大的功能,有信心能確保農田水利會員工、小組長、工作站站長的工作權,相關的配套措施則會儘快跟17個農田水利會溝通。

朝野協商修正多項文字,農委會認為,比較重要的修正內容是農田水利法草案的第22條及第23條。第22條是確認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收入免徵營業稅,原本農田水利會就免徵營業稅,但修正草案文字以確定維持免徵;同時,農田水利作業基金不僅要專款專用,還要設立專戶。第23條則是有關農田水會重劃區的圳路土地,明訂未來都更時不須當作公有地做抵充。

農田水利法草案最快2日可完成三讀,立法程序完成後,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農委會希望10月就能施行,因為原水利會會長延任只至10月1日,但若農田水利法未能如期實施,農委會依法可以指派會長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