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經濟】合法開業囉!首波開放段木香菇、森林蜂、金線連

經過2年多的研究及計畫,林地管理有重大變革,林務局開放林農在申請獲得許可後,即可合法從事林下經濟,開放林下經營森林副產品除了解決長久以來官民對立窘境、有效改善林農的生計外,對於森林的永續經營並無妨礙,國有林地上超限利用及違規使用等問題也可望獲得解決。

林務局長林華慶表示,經評估後採正面表列,第一波開放「段木香菇及木耳」、「臺灣金線連」,以及「森林蜂產品」。香菇及木耳,現在主要的種植方式都是太空包,但段木香菇比太空包香菇更受市場歡迎,再說到蜂蜜,現在最多人喜愛的龍眼蜜,價格大約1公克1元,而森林蜜的價格更高,像歐洲或日本,森林蜂蜜產品相當多元,林下養蜂對森林還有一項好處,就是增加植物的授粉機會。

不過,有人擔心在森林養蜂,是否對森林生態系造成影響,林務局與林業試驗所合作,正在進行相關生態調查,監測林下養蜂的生態效應。林務局其實已完成四季蜜源植物建議清單,提供林農參考,預計至今年底,可營造150公頃的蜜源森林。

同時,林試所也繼續盤點第二波開放項目,可能項目是林下咖啡、臺灣山茶。林華慶說,「林下經濟容許的前提,是要維繫原本的森林生態與環境,這樣才能源源不絕地提供生態服務的價值。」以山蘇為例,它的栽培方式有粗放式,也有集約式,甚至可能有使用化肥的情形,所以無法列為第一波開放對象。

林務局日前公告「林下經濟經營使用審查作業要點」,持有林業用地或合法使用人都可以向鄉鎮市區公所、實驗林管理、林務局各林管處提出經營申請,審查機關擁有准駁權。但並非核准後就放手不管,林務局針對破壞森林植被、施用除草藥劑、使用化學肥料,或不符合林下經濟技術規範等情形,都將廢止核准。

在林地經營林下經濟既不能破壞植被,也不能施用除草藥劑、化學肥料,產出的農作物幾乎就是符合有機農產品的規範了,林務局造林生產組長李允中說,林下經濟生產的農產品可以輔導走有機路線,若能獲得有機認證標章,基本上也幾乎能確定林地未遭違規使用,不過,他們還是會抽查林農是否有違規使用情形。

經過2年多跨部會檢討及法規鬆綁,林下管理終於有大變革,種菇養蜂都能合法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