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院會今(15)日通過農業部擬定《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老農津貼發放額度從現行每月8,110元調高至1萬元,並修正排富標準,提高個人所得門檻至60萬元、土地及房屋價值1,025萬元,預計有超過53萬名老年農民受惠。老農津貼原每4年依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率調整一次,院版草案也增訂期中檢討機制,及時反映物價波動。
考量近年物價持續上漲,現行老農津貼發放額度已難以充分支應基本生活所需,行政院版《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修正草案將115年發放額度調整為每月1萬元;並且,當調整後滿2年即啟動檢討,只要CPI成長率達3%以上即調整發放額度。
老農津貼自102年實施排富規定以來,相關所得及財產門檻已逾13年未調整,但這期間CPI成長15.96%,公告土地現值(CLV)更成長64.78%,實際經濟環境及資產水準已有落差,因此同步修正排富門檻,將農業所得以外的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門檻由50萬元提高至60萬元;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財產價值門檻由500萬元提高至1,025萬元;並刪除唯一自住房屋扣除額上限,避免農民僅因自住需求而被排除於津貼保障之外。
農業部次長胡忠一今日於院會後記者會表示,若按院版草案完成修法,老農津貼從8,110元提高到1萬元每月增加1,890元,以截至去年10月底有逾52.9萬人符合領取資格計算,約需增加120億元;現行排富門檻排除1萬4,505人,排富條件修正後約有7,654人納入領取資格,須增加9億元,總計將增加政府預算129億元。
政院版草案將送交立法院審議,立法院已有多個「加碼」草案版本,包括民進黨立委版本提高發放額度至1.2萬元、國民黨版1.5萬元等。胡忠一表示,老農津貼發放額度每增加1,000元,政府預算就要多支出63.5億元,發放額度需考量政府財政能力,以及各項福利津貼間的衡平性;2030年臺灣人口將低於2,300萬人,2070年更將銳減至1,500萬人以下,政府財政支出需慎重考量40年後一般國民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