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明定115年12月31日是全面禁止廚餘養豬最後轉型期限,轉型期間豬農要繼續使用廚餘養豬,除了須完成高溫蒸煮設備及影像監視系統建置,廚餘運輸車輛也要加裝GPS,以利廚餘流向追蹤。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委託中央畜產會辦理GPS裝設補助,豬農在今年底前完成安裝並檢具相關資料,可向畜產會申請,每輛最高補助8千元。
國內自10月22日起禁用廚餘養豬,但至今仍有16場豬場違規。農業部長陳駿季今日出席「第4屆永續善農獎」頒獎時表示,臺灣的養豬場遍布各地,大部分守法,但對少數不守法豬農仍須大家一起來監督,農業部將會設計提供吹哨者獎金,因為臺灣的豬產業不是單一部會或豬農的問題,應該全民一起來守護。
原已取得廚餘再利用檢核的養豬場,若要在轉型期間繼續使用廚餘,必須先獲地方政府同意,完成高溫蒸煮設備及影像監視系統建置、確保運輸廚餘車輛裝設GPS,經跨部會聯合稽查合格後,才可於115年1月1日起,有條件使用事業廚餘。畜產會辦理「廚餘運輸車輛裝設即時追蹤系統(GPS)補助」方案,期望透過補助配套,協助相關豬場於緩衝期間落實廚餘運輸管理。
防檢署指出,這次補助對象限定具再利用資格的養豬場實際用於載運廚餘的運輸車輛。申請豬場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須未公告禁止使用事業廚餘(資源代碼R-0106)、畜禽屠宰下腳料(R-0111)或動物性廢渣(R-0119)養豬,且豬場具有環保單位核發的廚餘再利用檢核資格、並完成AIoT系統安裝,廚餘運輸車輛裝設的GPS機種,須符合環保相關規定,以科技化方式掌握廚餘運輸路徑與流向。
防檢署呼籲符合資格的豬場,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場內廚餘運輸車輛安裝符合環保規定的GPS設備,並提出補助申請。補助方案採二階段辦理,第一階段補助GPS設備裝設費及租賃費,裝設費補助上限為每輛1,000元,租賃費補助上限為每輛每年6,000元;第二階段則補助116年起全面禁用廚餘養豬後的拆機費,補助上限為每輛1,000元。補助經審核通過後,裝機費及租賃費將自115年1月15日起陸續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