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思進口雞蛋案 前農業部長陳吉仲、前畜產會董座林聰賢等5人查無不法簽結

超思進口雞蛋案今日偵查終結,前農業部長陳吉仲等5人查無不法,偵結不起訴。圖為陳吉仲任內為雞蛋專案進口政策辯護。(圖片提供/農業部)

臺北地檢署偵辦超思進口雞蛋案今(28)日偵查終結,起訴超思公司負責人秦語喬及其女兒吳諭非等人,但包括前農業部長陳吉仲、前畜牧司長張經緯、前中央畜產會董事長林聰賢及現任農業部長陳駿季、畜牧司長李宜謙等5人被控瀆職、圖利等罪,檢方查無不法,均予簽結。農業部表示,尊重司法調查。

臺北地檢署認定吳諭非涉虛報進口雞蛋貨款,向中央畜產會詐領逾6,085萬元,依刑法詐欺等罪起訴,求刑2年,並起訴秦語喬、畜產會前專員吳俊達等人。畜產會前執行長陳中興、前組長龔隆太,以及亮采員工王朝輝等人,檢察官認為罪嫌不足,均不起訴。

針對農業部等官員涉嫌圖利超思公司,臺北地檢署指出,農業部於112年農曆年後因氣候與疾病影響,國內雞蛋產能不足,實施雞蛋專案進口政策,曾召開公開說明會,超思公司在112年3月10日經濟部國貿局召商說明會已參與會議,超思確有進口實績等符合徵求條件,畜產會委託超思「尚無違法」。

檢方認為,公司資本額僅是登記事項,與實際支付能力尚有不同,且超思公司是以自身款項先行匯款給巴西雞蛋供應商,再提出匯款單向畜產會請款,足以認定超思有足夠支付能力自巴西進口雞蛋。

畜產會辦理112年進口雞蛋專案,分別與宏園蛋品公司、台農發公司、呈冠食品公司、夏暉物流公司、匯麥遠盈國際公司、甲統企業公司、大統雲農生技公司、羽禾食品公司及超思公司等9家公司簽訂契約,自泰國、菲律賓、土耳其、美國、澳洲、巴西等國進口雞蛋,並無獨厚或圖利超思的情形。

檢方指出,陳吉仲是就政策面進行決策,後續相關採購細節交由畜產會龔隆太、吳俊達等人,採購價格則由畜產會與進口業者吳諭非處理,沒有證據足認陳吉仲就超思公司進口雞蛋的條件、請款流程有何具體指示情形。

陳駿季當時雖為農業部政務次長,但進口雞蛋計畫是由畜牧司長張經緯主責;張經緯為使國內雞蛋供應充足,透過各個管道尋求國外的蛋源,並非單獨挑選超思公司,且張經緯也僅規劃雞蛋進口政策交由畜產會執行,查無積極證據可證明其與吳諭非合謀詐欺;李宜謙難以認定對雞蛋進口事務有何具體職務行為存在;林聰賢則雖為畜產會董事長,但僅負責對外與產業界溝通,實際採購細節仍由龔隆太、吳俊達負責處理,且其並未直接與吳諭非聯繫。

檢方認為,吳諭非所詐領款項未發現有流入陳吉仲、陳駿季、張經緯、李宜謙、林聰賢等人帳戶,難認定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情形,尚無涉及瀆職、圖利等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