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酪農產業擔憂進口乳品保存期限動輒70天、90天,卻以「鮮乳」之名販售,對國產鮮乳造成不公平競爭。衛福部食藥署今(12)日公開表示,衛福部今日早上接獲行政院指令,保存期限14天(含)以下的乳品才可以標示為鮮乳,15天以上「鮮」字要拿掉,衛福部會開始啟動行政程序。中華民國乳業協會秘書長方清泉聞訊大讚,「恭喜!守住了。」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今日於食藥署例行食藥安全管理說明記者會後受訪表示,衛福部今日早上接到行政院指令,會依照農業部建議,規範保存期限14天(含)以下乳品才可以標示為鮮乳,15天以上「鮮」字要拿掉,「這是很明確的跨部會的共識」。
林金富表示,衛福部會開始啟動後面行政作業,著手修正之前的預、公告,要採重新預告或直接生效,待內部作業、適當時間再對外報告,原則就是效期14天以下乳品才可以標示為鮮乳,行政院這個指令很明確。因跨部會已有共識、行政院有裁示,網路上的預告期已經結束,衛福部會把相關意見再彙整一下,依程序簽辦,約需一至兩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