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腹甲不離身
8月起禁捕抱卵母蟹、禁拔卵 蟳蟹類捕撈違規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
為了保護蟳蟹類漁業資源永續利用,避免過度漁撈,農業部漁業署規定全年禁止採捕生長未達性成熟體長、甲殼寬未達規格的蟳蟹類,並從每年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禁止漁船捕撈抱卵母蟹,以及卸下或持有腹甲離身的蟳蟹,若販售抱卵母蟹或腹甲離身的蟳蟹,最高可開罰15萬元罰鍰。
蟳蟹漁獲增訂「腹甲不離身」規定 違者最高處15萬元罰鍰
農委會漁業署去年7月公告修正「沿近海漁船捕撈蟳蟹類漁獲管制措施」,延長抱卵母蟹禁漁期2個月,並不得販售,後續卻有民眾在漁港發現經切除且散落的蟳蟹抱卵腹甲,疑似規避法規,漁業署今(29)日再次修正規範,增訂「蟳蟹腹甲不離身」規定,即日起生效,違者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