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有機農產外銷! 我與美、加達成雙邊有機同等性認定

我國與美國、加拿大達成雙邊有機同等性認定,即日起,國產有機農產品即可以有機名義輸銷至美、加市場。(圖片提供/農糧署)

我國與美國、加拿大完成雙邊有機同等性相互承認!農委會5日表示,歷經5年以上技術討論及磋商,農委會與美國農業部、加拿大食品檢驗局達成雙邊有機同等性共識,我與美、加俱已完成信函交換,即日起,國產有機農產品即可以有機名義輸銷至美、加市場。農委會規劃明年將至美、加當地市場通路辦理展售行銷活動,協助國產有機農產品開拓外銷管道。

我國目前已與日本、澳洲、紐西蘭及美、加等5國達成雙邊有機同等性認定,但原佔有機農產品進口大宗的歐盟國家,則尚未簽署。

我國與加拿大有機同等性相互承認,已由農委會農糧署長胡忠一代表與加拿大食品檢驗局國際方案處處長Lyzette Lamondin,於5月27日相互致函,信函交換後即刻生效;我國與美國有機同等性相互承認信函,則由雙方駐外代表處完成簽署,並明訂雙邊有機同等性於5月30日生效,預訂於6月9日進行交換儀式。

農糧署有機農業科長賴明陽表示,臺美、臺加雙邊有機同等性換函,可強化我國與美國、加拿大之間有機農產品貿易及農業合作交流,未來張貼我國有機標章之國產有機農產品,可上架美、加市場以有機名義販售,並且,美、加兩國亦同意我國有機農產品,無須驗證即可張貼該國有機國家標章,在該國市場販售,有助打入該國市場。

農委會強調,雙方相互承認有機同等性,代表對方國家認可我國有機認驗證體系與該國管理強度相當,此次簽署成功,是國內有機農產品經營者、驗證機構、認證機構等單位共同努力與堅持之成果,呼籲國人支持國產有機農產品,農委會亦將積極協助國內廠商參與國際大型有機展售會,如美國西部天然有機食品及保健品展、加拿大多倫多國際食品飲料展等,讓當地民眾、業者更加認識臺灣有機農產品,開拓外銷新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