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藻礁爭議】民團籲劃暫定自然地景 中央主管機關喬不攏

去年在環保署環評大會通過的「觀塘三接」案因涉及保育類的藻礁引發各界喧然大波,立委陳學聖與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等環團8日再次呼籲應限期啟動「大潭藻礁自然地景」審議,會中邀請農委會、海委會等單位,但仍未確認中央主管機關是哪個單位,陳學聖要求一星期內相關單位應有作為,否則將請監察院調查。

民團盼指定為暫定自然地景

去年行政院前院長賴清德稱「觀塘三接換深澳電廠」引發各界議論紛紛,觀塘三接案後續也通過環評,民團仍持續尋求各種方式保存大潭藻礁,包括指定為暫定自然地景等方式。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表示,中油目前已取得施工許可,但如果啟動審議機制、把大潭藻礁列為暫定自然地景中油就不能動工,但目前桃園市相關單位不願意指定、中央主管關也不知道是哪個單位。

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昭倫說,去年接受農委會林務局委託執行「南桃園藻礁水圈生態整合研究計畫」,據目前的生物多樣性等指標,指向目前三接將動工的大潭藻礁是南桃園藻礁中狀況最佳的生態系,更優於目前已劃設為藻礁野生動物保護區的觀新藻礁。

陳昭倫也說,後續經提報至國際海洋保育組織藍色任務的科學審議委員會審查後,大潭藻礁在2月底被指定為希望熱點,也是東亞唯一一個的希望熱點,從國外經驗觀察,只要被藍色任務頒布希望熱點的生態系,通常就會被主管國家立即劃設為保護區。

中央主管機關喬不攏

立委陳學聖建議,應依文資法110條規定,要求地方主管機關作為,如果不做為且情況急迫時那就得由中央主管機關逕予代行處理。

但目前中央主管機關是誰,還沒喬定,林務局說已移交海委會,海委會說是林務局還沒移交過來。

文化部文資局綜規組專委洪益祥表示,文資法110條的三要件包括地方主管機關沒有做為、導致文化資產遭受損害,有無符合標準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認定。

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簡任技正羅尤娟說,雖然目前文資法仍未修法,但針對涉及海洋業務如涉及海洋的野保法已經移交給海委會,而自然地景的部分之前會議海委會也有意願要承接該業務。而委託中研院的研究計畫報告預計在上半年出爐。

海委會海洋保育署海洋生育保育組科長吳建勳說,目前農委會仍未把自然地景相關的業務移交給海委會相關單位,而民間團體提出的「野生動物保護區」預計在11日開會討論是否劃設。

桃園市海岸管理處處長林立昌說明,日前針對是否公告為暫定自然地景開會討論過,但委員認為依目前資料、民意訪查無法做成是否列冊追蹤的決定。但他強調,市政府沒有既定立場,調查工作仍持續在進行,也期待林務局的報告能夠早日審定提供市府參考。

立委要求一星期內有具體作為 否則將採進一步行動

最後,陳學聖說,要求一星期內相關單位應有具體做為,如果沒有動作將率環保團體見行政院院長蘇貞昌,並召開中央地方協調會報,公務員未依法行政也會請監察院調查。

立委陳學聖與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等環團8日再次呼籲應限期啟動「大潭藻礁自然地景」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