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花外銷再下一城】台灣歐盟相互採認蝴蝶蘭品種檢定報告 最快一年取得歐盟品種權

超過2年努力,農委會與歐盟植物品種保護局(CPVO)26日簽署協議,簽約後將相互採認蝴蝶蘭品種檢定報告,透過此協議,我國育種者申請歐盟蝴蝶蘭品種權時間及費用將大幅減少,利於品種保護與產業布局。

歐洲是全球最大蘭花市場,年消費蝴蝶蘭約1.5億盆,許多種苗來自台灣,107年就有2千萬株,是台灣重要的品種交易市場。

過去要花2年時間、2千多歐元申請歐盟品種權

農糧署作物生產組組長徐煇妃表示,植物品種權為「屬地主義」,過去申請歐盟品種權耗時、費用高昂,得花費近2年、2千多歐元才能申請,以致我國蝴蝶蘭至今申請歐盟品種權僅有156件、取得101個品種權。

未來最快只要1年、350歐元就能申請

徐煇妃說,透過此協議,業者只要通過種苗場包括新穎性、穩定性、可區別性、一致性等品種權相關檢定後,再檢附農糧署的技術報告,只要350歐元,提送5株蝴蝶蘭開花株至荷蘭Naktuinbouw檢定單位檢定、最快1年就能取得歐盟蝴蝶蘭品種權;種苗場品種改良保護課課長劉明宗指出,取得蝴蝶蘭品種權後對產業布局是很大的幫助,過去赴歐洲時許多業者會詢問是否有品種權保護,未來就能讓更多我國育成的蝴葉蘭品種赴歐洲發光發熱。

「這是我國首次簽署類似的協議」,徐煇妃指出,未來將依此案例,加速與其他國家合作採認其他蘭花品種性狀檢定報告,以利縮短台灣育種成果取得當地品種權時程。

農委會與歐盟植物品種保護局(CPVO)26日簽署協議,簽約後將相互採認蝴蝶蘭品種檢定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