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動物找家】全台去年有14萬隻遊蕩犬 寵物犬若走失飼主須主動登記

家中狗狗走失怎麼辦?畜牧處動物保護科於去年9月委託成功大學進行「107年全國遊蕩犬隻調查」,結果指出,去年全台有約14萬隻狗在外遊蕩,包含民眾走失或在外放養的狗。動物保護科科長鄭祝菁說明,寵物犬若走失,飼主需要在5日內上網登記避免受罰。

鄭祝菁解釋,畜牧處每5年會進行一次全國遊蕩犬調查,去年委託成功大學在全台1000多個區域進行調查,發現約有14萬隻的狗在外遊蕩,與上一次調查約12萬隻遊蕩犬相比,雖2次的調查方式不同,但遊蕩犬的數量仍偏高,顯示減少遊蕩犬的工作還有待加強。

鄭祝菁指出, 88年推行寵物施打晶片以來,民眾在購買寵物犬時必須在其身上施打晶片,若是未滿4個月大的幼犬,在滿4個月大後需要補打晶片,一旦發現未植入晶片及完成登記就會對飼主處以3000至1萬5000元的罰鍰。全台目前共有33間動物收容所,去年全台收容所共新增收容了1萬1789隻狗,其中僅有2612隻狗因有植入晶片,藉此晶片上資訊找到飼主領回,其餘犬隻則因飼主不明,只得在收容所等待領養。

為加速找回家中走失的寵物,鄭祝菁表示,當家中寵物走失,飼主需要在5日內自行上網進行「寵物遺失申報」登記,留下狗的特徵、走失時間地點並留下聯絡方式,也可直接前往收容所,或是標註「寵物登記站」的動物醫院進行寵物遺失申報。當狗被民眾拾獲送交官方動物收容所或民間加入寵物登記站的動物醫院,收容所或院方人員會先掃描狗身上是否有晶片,只要掃描到晶片就可以找到飼主並通知領回。若飼主未完成寵物遺失登記,會依《動物保護法》處3000至1萬5000元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