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嘉浩
圖片提供/李峰
今年5月8日,「有機農業促進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首度將「友善耕作」納入有機輔導體系,有學者認為該法案呼應國際有機運動聯盟(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Organic Agriculture Movements,簡稱IFOAM),由傳統以第三方驗證為核心的 有機2.0,前進到3.0的倡議 。
有機3.0被視為不只以有機驗證推動有機農業,還應包含未經驗證,以有機概念從事生產的農民,甚至加強消費者參與及輔導的資源,包含IFOAM目前主要推動的參與式保障體系(Participatory Guarantee Systems,簡稱PGS)。
但有機3.0是什麼?是否影響既存的有機2.0驗證系統?正好在去年12月,IFOAM副主席張惠善(Jennifer Chang)偕同IFOAM Asia(IFOAM亞洲分部)有機青年論壇秘書長李峰來臺灣交流,拜會臺灣IFOAM聯盟成員,包含部落e購、台灣有機產業促進協會、宜蘭大學、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了解有機農業在臺灣推動情形,並與大家討論何謂有機3.0。
張惠善於2008年起,協助韓國申辦2011年IFOAM有機世界大會,並從2012年開始擔任IFOAM Asia執行主任,於去年11月當選為IFOAM副主席。
從2011年起,她一直是主持IFOAM Asia工作的主要成員,並且致力於透過ALGOA(亞洲地方政府有機農業促進會),為包括中亞在內的亞洲國家,加強交流做出貢獻。
值此難得機會,農傳媒專訪IFOAM副主席張惠善,請她談談為何IFOAM要推動有機3.0,以及對於臺灣友善農業有何想法,並以第一人稱方式撰寫。
參與式保障體系(Participatory Guarantee Systems)概念說明:
依照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IFOAM)定義,參與式保障體系是一種立足於本地,強調包括生產者和消費者在內的多利益相關方參與,在第三方認證框架之外運作的品質認證措施。 國外的有機認證在臺灣稱為有機「驗證」,有機驗證分為第一方(農民自我驗證)、第二方(消費者或客戶驗證)及第三方(生產及消費之外的第三者驗證),我國的有機驗證即為第三方驗證。 以韓國的韓莎林(Hansalim)合作社來說,他有運作完整的PGS,如果從消費者參與角度是第二方驗證,但因為他主要是農民組成的生產合作社,因此以合作社本體角度來看是第一方驗證,有一套機制進行內部控管。 |
IFOAM在推動有機農業從2.0到3.0,這有何差異?是指有機2.0不好嗎?
IFOAM推動有機3.0,並不是要毀掉有機2.0。
有機2.0是國際認證標準,管理有機驗證農產品需要符合的法規,就某種程度而言,可以使大眾了解到有機農業這個名詞、包含標準(standard)、法規(regulation)等內容,並讓大眾知道,想要被驗證為有機農場,我們必須要遵照法規。
從有機2.0轉型有機3.0,是因為有機農業不僅是驗證,還可以解決很多世界面臨的問題,因為有機農業對土壤、空氣環境及氣候變遷具有益處。
聯合國現在有17項永續發展目標,我認為有機農業可以解決聯合國17項永續發展目標面臨的問題,包含千分之四倡議(4 per 1000 initiative)這是在巴黎的2015年氣候峰會提出的,他們提出如果每年固定千分之四的碳回去土壤,可以有效降低大氣中的含碳量,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倡議。
但要怎麼把0.4%的碳存回土壤中呢?每個政府都在致力降低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這是一個目標,大家都可以理解,而有機農業剛好可以解決這個全球議題,這是處理氣候變遷最簡單的方法。
有機農業慣行化現象的反思,重視驗證規範甚於有機觀念
在韓國,我們有一個慣用語(saying)「有機農業的慣行化現象(conventionalization of organic agriculture)」我們有慣行農業及有機農業,然而有機農業不應該是慣行農業的思路,因此把這種概念,稱為有機農業的慣行化現象。
這個概念是指,雖不施用化學肥料,但在施肥原則上,把有機肥當化肥施用,這種方式種植出來的也被視為有機農產品。因此我們發現有機2.0有一個問題,有機驗證農民未必是有有機觀念的農民,例如他雖然沒有使用農藥,但是他的農田生物多樣性可能很低,或是常常跟其他農法的農民吵架。
在歐洲,很重視農田的生物多樣性,利用間作(intercropping)等方式來營造,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系統,他們不是只重視有沒有使用化學物質這件事。
我們想要一些擁有機原則(organic principals)的耕作方式,例如日本,他們當地的組織將有機的耕作方式稱為自然農法(nature farming)。
所以如果你只注意有沒有有機驗證,然後認為有經過驗證的產品非常安全,這個觀念並不是非常正確,因為有時候,經過驗證的有機產品也未必符合有機觀念。
有機農業發展不只驗證,有機3.0重視的是擴大參與面
從1972年IFOAM成立迄今,有機2.0以第三方有機驗證發展,臺灣亦有第三方有機驗證,通過第三方驗證的農產品一直都有市場,雖然第三方有機驗證農產品在全球市場的佔有率只有1%。但是,並不表示全球有機農友的比例也只有1%。
我們今天要出口有機農產品到其他國家,沒有經過第三方有機驗證就不行,因為出口到其他國家一定需要驗證。
但觀察其他國家的出口發現,若有政府帶頭對有機農業進行補助,可以有利於出口第三方有機驗證農產品,例如中國就是其中一例,印度也是。
而其他沒有政府協助出口、補助的國家,因為第三方有機驗證費用高昂,每年需要追查資格一次,有些國家農民沒辦法支付驗證及檢驗的費用。
有機農業可分為經第三方驗證的有機農業,以及未經第三方驗證的有機農業。未經第三方驗證的有機農民,可能在世界佔30%,從這一點來看,那麼所有的有機產品不會只佔世界市場1%,那些沒有經過第三方驗證的有機產品,可能佔20至30%,確切的數字我們不是很確定,但我們想要透過有機農業3.0,將一些不是第三方有機驗證的農產品,涵蓋在有機市場內。
此外,小農(small holder farmer)也被第三方驗證體系排除在外,但是小農佔全球農地約70%,因此有機3.0推動上,我們不只想涵蓋大農(big farm),因為他們的出口量極大。
對於臺灣採用友善環境耕作的措施,想法為何?
我發現你們政府在做的事情很有趣(interesting)。如果你們可以管控的很好,有指導方針(guideline)可遵循,並且友善耕作團體做得不錯的話,這件事對世界上的人來說,是非常有趣的(interesting)。但是參與方案的人,還是必須知道到底什麼是有機農業。
以韓國官方驗證來說,我們只有分成有機跟無農藥,然後法律稱為友善環境法(environmental friendly agriculture laws),我們只有2種logo(有機及無農藥),第3種logo是抗生素,用以規範動物的,我們有機產品大多數沒有含抗生素,因此在友善環境法之下,我們只有3個logo。
我們已經沒有有機轉型期(in-conversion)這個名詞了,也沒有有機轉型期的logo,所以有機轉型的農民被歸在無農藥(pesticide free)那邊,但是他們沒有使用化學物質(chemical),他們有一個無農藥的logo,轉型有機(in-conversion organic)的驗證在5年前就被取消了。
所以要先確認,友善環境耕作規範(regulation)是什麼?如果有特定的原則(principle),那麼你們就可以決定到底什麼是友善環境耕作,有規範就可以有logo或驗證。
但如果友善耕作團體,自己都不清楚規範的話,就會演變成政府扮演只給補助的角色。因此對於友善耕作團體而言,你們必須要有一個指導方針。如果政府認可(accredit)一些組織進行PGS操作,我會覺得很開心PGS驗證被認可,但我講的不是PGS友善環境耕作,而是真正的PGS驗證。
因此,首先要先定義有機農業/友善農業是什麼,政府不應該為了擴大友善環境農業範圍就給錢,應該要提供操作手冊。並且政府也要教育訓練這些友善環境耕作團體。
並且需要告訴大眾到底什麼是友善環境。如果你們還沒有搞清楚就很急著推動友善環境耕作,那可能會有很多地方會出差錯。友善耕作團體不是完美的,如果做錯了什麼事,會帶給有機農業不好的名聲,所以我們必須要小心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