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次「台日漁業委員會」達成協議 我要求日方盡早協商重疊經濟海域作業問題

「臺灣日本關係協會」與「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於1月27日至29日在宜蘭舉行第12次「台日漁業委員會」。雙方對今年度作業規則達成共識,同意進一步修訂業者自律公約,在漁汛期前對業者進行宣導,避免漁具流出至東經124度02分以東。我方也要求日方與我國就其他重疊經濟海域作業問題儘早展開協商。

臺、日兩國於2013年4月10日簽署《台日漁業協議》,以和平理性方式解決長期以來的漁業紛爭,並依據協議成立「台日漁業委員會」,原則由臺、日輪流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成為雙方建立漁業作業秩序及處理漁業相關議題的重要對話平臺。第12次委員會輪由我方主辦,我方由臺灣日本關係協會副秘書長林郁慧擔任團長,農業部漁業署長王茂城擔任主談人,另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相關地區漁會也指派代表出席會議。

這次會議臺、日雙方均肯定去年度「八重山群島以北倒三角形海域」漁船作業規則實施成效良好,亦即在以東經124度劃分臺日雙方漁船作業方式的基礎上,建立臺方漁船的漁具不得流出東經124度3分以東的機制;並就今年度作業規則達成共識,進一步修訂業者自律公約。

會議中,我方代表也再度要求日方與我國就其他重疊經濟海域作業問題儘早展開協商,包括北緯27度以北以及八重山群島以南等臺日雙方重疊經濟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