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隻死亡保險新制上路 輔助養豬產業穩健發展

文/林峯揚、陳昱仁、蕭政殷 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

壹、前言

養豬產業作為我國農業經濟的重要支柱,對於糧食自給、農村發展及國民生計占有一定的地位。然而,養豬戶在經營過程中面臨諸多風險,包括疫病爆發、市場價格波動、以及日益頻繁的極端氣候事件,有鑑於此,政府於民國110年正式施行農業保險法,並於同年5月1日推行我國第一個強制投保的農業保險:豬隻死亡保險,顯見主管機關對養豬產業的重視。

貳、淺談飼養家豬及臺灣養豬產業

人類馴化飼養家豬的歷史悠久,最早於9,000年前的新石器時代遺跡,就發現相當數量的豬骨出土,從飼養豬隻至食用豬肉的飲食習慣,對於人類社會,都在時間長河中留下蹤跡。

回顧臺灣養豬及產業化的過程,早在17世紀的臺灣荷蘭統治時期,從大陸移居臺灣的先民,也將「在家養豬」的日常一併帶來臺灣。19世紀末至20世紀前葉的臺灣日本統治時期,臺灣總督府殖產局及各地方政府,引進外國豬種進行品種改良,並且建立一套嚴格的檢疫制度等,在日治政府實施一連串的養豬產業政策後,雖然臺灣養豬業還是維持「在家養豬」的農村副業格局,仍舊為日後發展養豬產業留下基礎。

「臺灣養豬產業由家庭式副業經營轉向企業化經營的首例,是由台糖公司開始。民國42年該公司延聘臺大戈福江教授組成台糖畜牧小組,自此開啟該公司的養豬事業。47年農復會(農委會前身)進口純種藍瑞斯(L)、約克夏(Y)及杜洛克(D)三品種豬隻,台糖自民國53年起,進行LYD三品種豬與臺灣本土桃園種雜交豬的組合試驗;於57年正式確立LYD三品種雜交肉豬的育種模式,並在畜試所提供技術支援、農會普遍設立人工授精站,自此奠定我國養豬產業穩定基礎。」(農業部農政與農情:100年精華-揭開臺灣畜牧歷史展風華)

臺灣養豬產業發展至78年起,開始超越稻米成為農業產值首位,於85年達到高峰,產量1,431萬頭,產值新臺幣886億元,為稻米產值2.3倍;然而在欣欣向榮的氣氛中,86年口蹄疫迅速侵襲各地養豬場,豬肉外銷戛然而止,國內市場對豬肉的消費信心也跌至谷底。

政府和養豬產業在口蹄疫的嚴重打擊之後,經過20餘年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畜牧場進出管理、疫苗施打、抗病品種研發等飼養觀念,根據中央畜產會2024臺灣養豬統計手冊資料顯示,113年養豬產值達到新臺幣(下同)856億元,占畜牧產值41.32%,而養豬產值在農業總產值占比,穩定落在13%至14%區間。

因為口蹄疫的沉痛經驗,讓政府和養豬產業界在面對非洲豬瘟時,生物檢疫及邊境管制都能保持高度警覺性,在114年5月29日,臺灣正式獲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認證為「豬瘟非疫國」,成為亞洲唯一同時擁有傳統豬瘟、口蹄疫與非洲豬瘟「三大豬病非疫國」地位的國家。

在過去產官學胼手胝足努力防疫的期間,農業部於94年推動豬隻死亡保險在地區試辦,經過各時期的精進階段:擴大辦理、資訊化作業、制度改善、實施強制投保等,到如今保障範圍擴大至豬隻輸運階段的新制施行,一路以來在政府機關推廣,以及各級農會與各地養豬戶高度配合下,持續為養豬產業做出屬於「豬隻死亡保險」的貢獻。

雲林縣化製廠斃死豬核認作業(攝影:蕭政殷)

參、豬隻死亡保險政策目的

保障國民食肉安全,穩定豬肉消費信心:豬隻在飼養過程中,因疾病、意外等因素導致之死亡,若缺乏合法合適的處理機制,這些事故斃死豬隻可能因不肖業者的非法屠宰、加工,流入市場食品鏈,對國民健康造成威脅,連帶影響消費者購買豬肉及相關食品意願,最終導致豬肉價格下跌,養豬戶很可能面臨豬隻售價低於飼養成本的虧損情況。

豬隻死亡保險推動的核心效益,即在提供豬農一個合法且具經濟誘因的管道,來處理斃死亡豬隻:

一、阻斷非法流用管道:當出現斃死豬隻時,豬農於保險理賠申請時,需依規定填載三聯單,並由集運業者載運斃死豬至合法化製處理場;若飼主採自場處理,需經由保險人確認掩埋。此流程建立了一套監督管理機制,理賠金用以協助養豬戶斃死豬處理成本,從源頭杜絕病死豬流入市面的可能性。

二、自94年開辦成豬死亡保險(96年更名為豬隻死亡保險),幸賴各地農會、集運業者及化製場等業者全力配合辦理,成功引導農民妥適處理斃死豬,查獲斃死豬非法流用案件大幅減少,100年至104年5年來均為零星個案(100年2件、101年1件、102年1件、103年0件、104年0件),顯示豬隻死亡保險對於防範斃死豬非法流用發揮了一定的功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4年度施政績效報告)

屏東縣化製廠斃死豬核認作業。(攝影:蕭政殷)

肆、豬隻死亡保險及新制介紹

一、豬隻死亡保險(強制投保,11051日至1141031日)

(一)強制投保對象: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所載負責人、實際飼養豬隻之人;未投保者,無法取得天然災害救助、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主管機關相關計畫所定設備(設施)補助。

(二)保障範圍涵蓋被保險豬隻因疾病、難產、雷擊、溺水、火燒、摔跌、其他意外傷害致死或依法撲殺之保險事故。

(三)投保頭數:登記證登載頭數加計1成為上限,8成為下限;飼養頭數佐證文件上登載頭數。

(四)保險費:每頭32.4元,政府保險費補助(含加碼補助)5成至全額補助。

(五)保險期間:一年2期,每期保險期間原則為6個月,可短期投保。

(六)理賠金額:

1.第1級(50公斤以上)理賠1,200元,加額理賠600元。

2.第2級(40公斤以上未達50公斤)理賠600元,加額理賠150元。

3.同一要保人於同一保險期間之總理賠金額,以該期保險費83.33%為上限。

(七)除外不保:

1.未經保險人之書面同意,遷移至保險契約所載畜牧場或飼養場(戶)以外之場所。

2.人、畜加害、未依規定使用藥物或施打疫苗致死。

3.因天然災害致死。但因雷擊致死,不在此限。

4.在養豬隻重複投保或投保頭數未符合第3條第3項規定。

清運化製廠斃死豬理賠標籤腳牌。(攝影:蕭政殷)

二、豬隻死亡保險新制(強制投保,114111日起)

(一)豬隻死亡保險新制推動:將原有的豬隻死亡保險與豬隻運輸死亡保險加以整併,擴大保障範圍,涵蓋豬隻飼育期間、毛豬運抵肉品市場或合格屠宰場運輸階段(豬隻從飼養到屠宰前),讓保戶在保費維持不變的前提下,享有更全面的保障。

(二)豬隻死亡保險新制中運輸保險事故,理賠申請流程如圖1

1.肉品市場或屠宰場核認人員進行核認勘損作業,開立「事故證明單」。

2.肉品市場或屠宰場將事故證明單寄送至當地縣市農會,再由縣市農會再轉交承保農會,交予保戶。

3.保戶於事故證明單上貼附「理賠標籤貼紙」,將事故證明單送交承保農會申請理賠。

4.承保農會依據事故證明單及理賠標籤貼紙進行系統登錄作業,撥付理賠金。

運輸階段豬隻死亡出險流程(製圖:林峯揚)

(三)加強辦理豬隻死亡保險新制宣導會:為使豬隻死亡保險新制政策順利推行,並與各地區縣市政府、動物防疫機關、農會、農民及產業公協會等進行意見交流,主管機關偕農業保險基金於114年8月5日起至9月3日間,規劃辦理8場次實體宣導說明會(另有線上2場次),分別在臺灣北、中、南、東地區舉辦,平均每場參與人數約50人,實體場次總計超過400人次參加。

宣導會內容包含豬隻死亡保險新制內容介紹、理賠申請程序、系統實務操作、以及常見問題說明;主管機關重視各地區對豬隻死亡保險新制意見,每場次皆派員出席,並現場回覆參加人員提問及輿情意見蒐集。

豬隻保險新制宣導說明會。(攝影:蕭政殷)

伍、結語

農業部自110年5月1日起實施豬隻死亡保險強制投保,至114年11月1日推行豬隻死亡保險新制;豬隻死亡保險不論如何修正精進,核心目的仍是防範斃死豬非法流用,保障國人食肉安全,進而穩定消費者對豬肉產品的信心。

筆者辦理豬隻死亡保險,已進入第4個年頭,每年都與各縣市的養豬戶(保戶)進行訪談,在某次出差到雲林縣,曾有一次印象深刻的訪談,是一對年逾70歲的夫婦養豬場經營者。

訪談過程得知,他們原本在桃園沿海一帶飼養黑豬,大約2年前,因為都市計畫及場地環境限制等因素,搬遷至雲林沿海鄉鎮養殖,評估自身勞動負擔情況,將飼養頭數維持在500頭上下;讓筆者不禁詢問,兩位經營養豬事業已數十年,可以說早已財富自由,當年為何沒有選擇退休。

「因為我那個即將高職畢業的孫子,從小就喜歡跟著在養豬場幫忙,高職也是學畜產,跟我說未來要接下養豬場。」眼前的阿公滿臉笑意的回答。

「為了這個孫,我來雲林這邊找適合的場地,還花了不少錢做高床式的豬舍,還用了現在最新的廢水處理設備;以前的年代,他阿爸為了不用再辛苦養豬努力讀書,我們也是盡力栽培,現在反而變成他想要來接養豬場,我這個孫很肯做也學得快,不過經驗還需要累積啦,我還要再努力個幾年,幫他打好牧場管理的基礎,等他接手了,再把飼養頭數擴大。」筆者看見阿公的笑容已經藏不住對孫子的自豪與驕傲。

這種笑容或許就是主管機關推動豬隻死亡保險努力的目標,為了讓農民無後顧之憂進行農業經營,讓農民對自己經營了一輩子的事業感到自豪,讓農民擁有穩定的從農收入,甚至作為家業代代相傳;不論豬隻死亡保險如何精進改善,唯一不變的是成為養豬產業及養豬戶們(保戶們)最好的「神隊友」之一,默默守護每一代的養豬產業穩定發展。

新制豬隻死亡保險DM。(圖片來源:農金署)

新制豬隻死亡保險DM。(圖片來源:農金署)

參考文獻

  • 中央畜產會(2025)。2024臺灣養豬統計手冊。https://www.naif.org.tw/publicList.aspx?frontTitleMenuID=37&frontMenuID=238。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2016)。104年度施政績效報告。https://www.moa.gov.tw/redirect_files.php?id=6486&file_name=AWGPlusaSjyo19sF5WjmoZvijHWGSlashvV12N3pBIAOBFKIilcszUBY9p9TwvOcVKjkx6QFu6f。
  • 汪玉貞(2012)。農業100年精華-揭開臺灣畜牧歷史展風華。農業部農業出版品-農政與農情101年3月第237期。
  • 周榮華(2003)。台灣養豬現況與收益分析。農業部農業出版品-農政與農情92年2月第128期。
  • 施佳宏、林柄錫、張俊成(2010)。推動豬隻死亡保險制度之創新服務與執行成效。農業部農業出版品-農政與農情99年1月第211期。
  • 曾品滄(2020)。故事電子報:「臺灣人在家養豬、還跟豬豬睡作伙,讓荷蘭人和日本人都受不了……臺灣史上的養豬傳統及革新」https://storystudio.tw/article/gushi/taiwanese-used-to-sleep-with-pigs。
  • 農業部農業新聞(2025)。我國獲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認定為豬瘟非疫國成為亞洲唯一豬瘟、口蹄疫、非洲豬瘟三大豬病非疫國。https://www.m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news&sub_theme=agri&id=9783。
  • 豬隻死亡保險強制投保及保險費補助辦法。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070082。

本文轉載自《農業保險》半年刊第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