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規劃全面禁用廚餘養豬 轉型最後期限明年12月31日

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規劃全面禁用廚餘養豬,但給予1年轉型緩衝,以明年12月31日為最後期限,轉型最後期限之前,可在落實廚餘蒸煮規範、設置即時監控系統及載運廚餘車輛裝設GPS的條件下,開放使用家戶廚餘以外的廚餘;並且在轉型最後期限以前,各地縣市政府可自行訂定公告何時禁止廚餘養豬。

中央應變中心指出,養豬場必須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經過聯合檢查,並且獲得地方政府同意,全國統一於明年1月1日起開始使用廚餘養豬;但使用廚餘來源禁止家戶廚餘,僅開放事業廚餘、動物性廢渣及畜禽屠宰下腳料。

養豬場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未完成蒸煮溫度、影像監控系統,未獲地方政府審查同意養豬場,原核准再利用資格將自動失效。養豬戶若未裝設廚餘蒸煮監視系統,廚餘載運車輛未裝設GPS,或違規使用家戶廚餘,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5至100萬元,依《飼料管理法》裁罰3至300萬元。

輔導養豬場轉型飼料養豬將由農業部提供轉型飼料補助及餵飼設備補助。今年底以前立即轉型使用飼料者,飼料補助每頭3,600元,轉型一年期間使用蒸煮廚餘餵飼者補助每頭1,800元;另依豬場規模,補助餵飼設備每場30至3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