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余麗姿
綠鬣蜥入侵情形嚴重,109年已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將綠鬣蜥列為「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野生動物」,但近年繁衍數量大增,對農作物生產造成危害,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日前與全國各縣市達成共識,若是委託專業廠商移除,建議單價成蜥每隻500元,完成受訓參與移除行動民眾則是每隻250元。農業部預計明年提供移除經費。
林業保育署邀集地方政府、學者及民間專家,了解綠鬣蜥移除工作瓶頸,達成應更擴大移除量能、使用高效能工具、移除需持續不能中斷等多項共識。也將另組綠鬣蜥移除團隊,與地方共同協力,並進行必要的行政協調。此外,也設定移除目標,每個月檢討並對外公布。
林業保育署表示,地方政府當天反映綠鬣蜥移除所遭遇的問題,近來外界提醒移除行動,每因新舊年度標案並未銜接導致數月移除空窗期、部分縣市交界區域成為三不管地帶、軍營等禁制地區成為族群庇護溫床、應讓更多有意願者參與等意見深入討論。
林業保育署指出,經討論後,對於綠鬣蜥移除精進策略及重要原則如下:在無公安之虞情況下,使用空氣槍等合規槍枝與高效工具進行移除。地方政府委外移除綠鬣蜥標案,應擴大移除人力及移除區域、或委託多家專業團隊共同執行,提高移除量能與覆蓋率。
有關三不管地帶、軍營等禁制地區,林業保育署將進行跨機關及部門協調,與地方政府共同移除。林業保育署將另組綠鬣蜥移除團隊,機動協力各縣市政府移除。委外移除標案,應善用政府採購法規定,於契約增加可跨年度的擴充條款,使移除工作不至於因新舊年度計畫未能銜接而中斷。以及標案委託專業團隊或業者外,地方政府可開放個人或團體於接受訓練後發給識別證,共同協助移除。
針對具繁殖力之成蜥(吻肛長30公分以上)應加強移除,希望能更有效阻絕綠鬣蜥族群擴大,因此提高移除費用。林業保育署表示,經討論後達成全國一致的共識,委託專業廠商移除因含後續屍體處理費用,給予較高單價,成蜥每隻500元、未達30公分每隻200元;完成受訓參與移除之民眾給予成蜥每隻250元、未達30公分每隻100元獎勵,除了現金,也可提供等值禮券或農產品。
林業保育署補充,經地方政府建議,為避免委託廠商將捕獲的綠鬣蜥個體挑選價金較高的縣市繳交,希望全國移除綠鬣蜥單價能統一,達成統一全國建議單價,各地方政府也取得共識,未來即使因地調整也不會變動太大。
林業保育署也將比照埃及聖䴉模式組成移除團隊,投入各縣市協助移除綠鬣蜥,中央、地方共同結合民間力量攜手努力,全面且持續不中斷的行動,希望能有效盡快控制綠鬣蜥族群。
林業保育署呼籲,農業部已公告禁止飼養、繁殖綠鬣蜥,民眾切勿私養,以免觸法,若發現疑似違法繁殖情事,請撥打巿民專線1999,或林業保育署24小時專線0800-000-930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