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編輯部
資料來源/農業部、環境部、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溫室氣體與二氧化碳
溫室氣體(greenhouse gases, GHGs)能吸收地球表面的輻射能量,吸收後再向四面八方散熱,使近地表大氣保持溫暖。如果沒有溫室氣體,地球表面平均溫度會從現在攝氏14度下降到零下19度。然而溫室效應愈強,地球表面的溫度愈高。
我國《氣候變遷因應法》定義的溫室氣體,包含二氧化碳(C O 2)、甲烷(CH 4)、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三氟化氮(NF3),其中二氧化碳是最重要的溫室氣體。
碳匯與碳權
碳匯(carbon sink)指將二氧化碳或其他溫室氣體自排放源或大氣中持續移除後,吸收或儲存在樹木、森林、土壤、海洋、地層、設施或場所。
碳權為「碳排放的額度」概念,在碳交易上進行交易的買賣雙方,例如一個國家或一間企業,可透過減少排放或增加碳匯取得被允許的碳排放量,計量單位為每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碳權有兩種內涵,在強制性機制下為排放許可(allowance),如歐盟碳交易市場(EU ETS)內交易的標的即為排放許可;在自願性機制下為減量成效認證(carbon credit),如黃金標準(Gold Standard, GS)、我國自願減量專案核發之額度即為此類。
碳匯轉為碳權,必須符合監測、報告與驗證機制(Monitoring, Reporting and Verification, MRV)。碳權認證的過程會有3至4個角色,包含規則制定者、申請者、輔導團隊、查驗單位。申請者若能自行撰寫相關申請文件,則輔導團隊非必要。
碳中和與淨零排放
淨零排放(Net Zero),根據《氣候變遷因應法》定義,是指溫室氣體排放量與碳匯量達成平衡。與碳中和(carbon neutral)的差異,可以理解為考量尺度不同,例如公司、廠房等尺度以碳中和為主,允許碳排放的「抵換」,但國家、全球則以淨零排放為目標。
碳中和允許「抵換」的概念,舉例來說,企業減排到最後減不下來的碳排放,可外購碳權來抵減以達成碳中和,但在國家和全球尺度來說,就不存在外購抵減的概念。
碳費
碳費制度將依國家減量目標,分階段逐步推動,我國初期會針對年排放2.5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的電力業及其他碳排大戶開始徵收。碳費收入將納入「溫室氣體管理基金」,專供執行溫室氣體減量及氣候變遷調適使用。
黃碳
黃碳(brown carbon)指的是土壤碳匯,植物吸收空氣中的二氧化碳,經過光合作用排出氧氣、形成碳水化合物,碳就成為植株及根系的一部分,隨植株凋落與生理代謝回歸地底,成為土壤有機質一部分。土壤有機質約含有58%的有機碳,當有機質進一步分解形成腐植質,需要數百年才能分解,碳被長時間留在土壤中,是陸域系統中最大的碳匯。
綠碳
綠碳(green carbon)指的是森林碳匯,森林生態系統能夠吸存並固定二氧化碳,森林碳匯每年每公頃約8至9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竹林碳匯能力更甚樹木,每年每公頃碳匯量可達20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森林碳匯包含不同碳庫組成,從森林生態系統吸存碳,到森林生態系統與收穫林產品,都具備儲存碳的功能。
藍碳
藍碳(blue carbon)指的是海洋碳匯,包含潮間帶到淺海海域的海草床,以及紅樹林、鹽沼等沿海植被生態系統,特點在於土壤長期保持厭氧條件,進而減緩土壤有機碳的分解,再加上沿岸植被的高生產力,大量的枯枝落葉及死亡根系經分解後會埋藏於土壤,進而累積巨大的儲碳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