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電知識站:5步驟學會室內養殖設施裝光電
【漁電共生期中考】光電蓋了,誰會養魚?─光電屋頂型室內養殖調查報告

了解一項議題最快的方式,就是跟著流程走一遭。

打開漁業署公布的《漁電共生申請程序手冊》說明,看不懂?沒關係,跟著我們一起角色扮演,以養殖漁民的身分,藉相較簡單的光電屋頂型案場建置流程,文字闖關一回。

建置光電屋頂型室內養殖場主要分有兩大先後階段:

第一階段:申請農業設施容許流程。(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農傳媒製表

第1步:區位查詢

確認設址地是不是先行區。為什麼光電屋頂型設立不需要環社檢核,因為可設置範圍已經限縮在漁電共生先行區或優先區。(#法源1)

第2步:確認建置面積與條件

屋頂可以100%蓋光電板,但記得必須是全密閉或半密閉的建築物,牆面材質則可依魚種需要選擇。(#法源2)

第3步:申請農業設施容許同意

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並向所在縣市政府申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申設同意備案」,就可以往下一步前進。(#法源3)

第4步:申請建築執照

我們是從頭打造案場,應該要申請建築執照。必須在同意書有效期限6個月內,向建築主管機關申請建築執照。免申請建築執照的話,在一年內要完成使用,請當初的核定機關來完工檢查。

第二階段:申請綠能設施容許流程。(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農傳媒製表

第5步:申請綠能設施容許同意

屋頂型綠能設施必須要經過兩階段審查。得到農業設施容許同意,整體完工之後,還必須有養殖事實,才能申請變更經營計畫。經過查核無誤,就可以得到綠能設施容許同意。申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登記時,別忘了檢附綠能設施容許同意文件。

好啦!5步驟完成建置。我們的案場準備開始發電、售電了。

法源簡單講

法源1: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二十一條,附表四水產養殖設施分類別修正內容明載:位於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的室內養殖設施,如果想要設置附屬綠能設施,必須符合「位於通過環社檢核機制並經中央能源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可優先推動漁業經營結合綠能之區位範圍」。

法源2:
同附表四提到:室內水產養殖設施也就是室內魚塭,加總不能超過該養殖場土地總面積80%;而且「應同時具備養殖池、主要樑柱、牆壁、樓地板及屋頂等構造,養殖種類特性需以透光材質搭建者,得依生產需要核定,且其牆壁對外開口不得超過總牆面四分之一;其屋頂構造,得依需求直接使用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備)為材質」。

法源3:
準備好申請表與相關書面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公所提出審查申請,現地會勘後若符合申請辦法,1公頃以下委辦由公所審查,1公頃以上由縣市政府權責單位審查與會勘(由各縣市自行規劃審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