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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上漁船3百萬元獎勵將喊停 漁業公費生、幹部船員計畫接手

遠洋漁業是很辛苦的工作,對年輕人吸引力極低。(圖片提供/漁業署)

3年可領3百萬元的「獎勵畢業生上漁船服務」計畫實施20年,因為留任率不如預期,加上考量漁業發展基金的財務狀況,決定再辦2年就結束,鎖定遠洋漁業做為未來職涯規畫的有志青年,可得把握最後2年的申請機會。漁業署表示,3年3百萬獎勵計畫雖然民國110年就會結束,但試辦中的漁業公費生計畫及新開辦的漁船幹部船員計畫,將接手培育沿近海及遠洋漁業人才。

海上工作極為辛苦,尤其是遠洋漁船船員,農委會20年前開始重金獎勵漁業科系畢業生從事遠洋漁業工作,設法傳承臺灣遠洋漁業人才實力,從89年至108年獎勵名額61人,但最後繼續留在遠洋漁船上工作的只有30人,留任率僅5成。漁業署表示,現在遠洋漁船上本國籍船員與外籍船員的比例差不多就是1比10,本國籍船員幾乎都是幹部船員,以現在遠洋漁船3、4百艘的規模來看,幹部船員至少需要上千人。

不僅遠洋漁船的幹部船員人才缺乏,沿近海漁船也有這個問題,因此,預計111年開辦的漁船幹部船員計畫,不分沿近海或是遠洋漁業,也不限畢業科系,只要對漁業有興趣、想從事漁業工作,都可以報名參加訓練班,參加30天的訓練,漁業署會提供每天462元的生活津貼;完成訓練並取得執業證書後,到漁船上擔任幹部,且1年內在船上工作90天,即可獲得24萬元的獎勵金,可以獎勵3年。

幹部船員獎勵計畫的條件及規定,比遠洋漁業獎勵畢業生上漁船服務的3年3百萬計畫更加寬鬆,漁業署企劃組長王清要表示,在遠洋漁船上工作,1年有300天在海上,相當辛苦,遠離家人朋友,但在沿近海漁船上工作就沒有遠離家人朋友的問題,而且1年內只要有90天在漁船上工作,就可以獲得24萬元的獎勵金,訓練班的報名資格不限畢業科系,漁業署希望廣邀各界人才加入漁業這一行。

目前試辦中的漁業院校公費生專班計畫,也是替代「獎勵畢業生上漁船服務」的方案之一,第1學年到第3學年每人每年有11萬5千元的學雜費、餐費、書籍及制服費,第4學年是上漁船的實習時間,因此補助學雜費5萬元,總計公費生在校4年,可獲得39萬5千元的經費,公費生畢業後依契約應在自家或CT-0規格以上的漁船工作至少4年才行。漁業院校公費生專班計畫目前由高雄科技大學今年開始辦試,預計試辦2年,之後將與漁船幹部船員計畫,接手培育更多漁業從業人員。

「獎勵水產海事相關院校及職訓中心畢結業生上漁船服務」簡稱「獎勵畢業生上漁船服務」,89年開辦至108年已20年,累計有61名漁業院校畢業生參與這項計畫,但只有30人能堅持下來,因此漁業署決定喊停,109年、110年辦完即終止,有志從事遠洋漁業的青年,要把握最後機會。

109年度的獎勵畢業生上漁船服務6月15日開始報名,至7月15日截止,漁業署將提供6個獎勵名額,獎勵生除了領取船公司依約給付的薪資及福利外,政府另外再提供優渥的獎勵金,服務滿6個月可申請50萬元,最多可連續請領3年,共計3百萬元,讓有志從事海洋漁業工作者快速累積第1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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